办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个人账户已设立。
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办理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二、现金缴款单
三、专办员身份证件
四、汇(补)缴金额一致的支票和进账单
五、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选择“补缴往月业务”(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05500901),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