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申请销户时,深圳社保已经成功转移或已经结算的,三个工作日内本息余额自动到账。详见正文。
到账时间
1.到账时间:三个工作日内
职工满足以下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本息余额自动到账。
在申请销户时,深圳社保已经成功转移或已经结算。
2.到账时间:三个月内
职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提取申请,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在申请销户后,社保已经成功转移或已经结算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主动发起销户提取结算申请;也可待每月22日至月末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进行销户提取结算,符合结算要求的,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在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满三个月。
3.到账时间:六个月
职工在深圳未缴存社保的,按照住建部关于治理违规提取有关规定,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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