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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选房签约手续办理于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大厅进行。

选房材料

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选房签约手续办理于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大厅进行。

合格认租申请家庭请按如下指引办理相关事项:

所需证件及资料

序号

所需证件及资料

形式及份数

用途

1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1份)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2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验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时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范本附后。

3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收原件(1份)

4

申请人本人在深圳开户的中国银行卡,须预存足够金额支付押金(所选房源的3个月租金),不可刷信用卡。

验原件

收复印件(1份)

借记卡复印件用于办理租金托收。

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5

申请人本人中国银行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

原件(1份)

以借记卡用作租金托收账户时须同时提供。

注:申请人本人前来签约请携带1、4、5项资料;委托办理请携带以上全部资料。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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