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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批光明公租房认租合格名单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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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1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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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合格并已公示的家庭共3339户。经过复核,终审合格家庭调整为3251户。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排位名单

选房名单及排位

初审合格并已公示的家庭共3339户。经过复核,终审合格家庭调整为3251户。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1699位的1699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700~3251位的1552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其中: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

2.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3.经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为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4.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5.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成年孤儿的申请人;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60周岁以上,或者申请人为60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单身居民;

7.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8.属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或者深圳市文明市民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9.经国家、省政府(或者国家部委)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劳动模范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或者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终审名单中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特别提示:根据《配租通告》,对未纳入初审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申请人,在初审公示期间已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材料并附相关证明,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本次终榜中一并公布。

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 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