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以人才家庭为基本单位确定配租面积,配租面积原则上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配租标准
本次配租以人才家庭为基本单位确定配租面积,配租面积原则上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人才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
2.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3.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
(二)申请条件
港澳台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同层次学历(须经教育部学历认证);
2.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通行证”);
3.在光明区有稳定就业或生活两年以上(特别引进人才不受限制);
4.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6.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7.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外籍人才的申请条件参照港澳台人才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