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生效后职工信息变更的,通过“个人信息变更”业务办理信息变更。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时提供的职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信息有误。个人信息变更(备案类)情形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办理、在线办理入口、支付宝市民中心。备案类信息变更可在网上办理,核准类信息变更需预约到柜面办理。
业务办理说明:
1.个人账户生效后职工信息变更的,通过“个人信息变更”业务办理信息变更。
2.该业务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自助办理或单位所属缴存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3.强制校验的,可由职工本人、职工委托配偶或他人办理。职工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身份证件原件、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职工需签订《婚姻信息查询授权书》,经联网核查存在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无法通过联网核查查询到的,仍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预约入口、账户余额查询入口、贷款办理指南、线下办理网点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