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居民身份证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身份证件、契税税票等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件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配偶身份证件
1. 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2.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四、契税税票
1、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一份;
2、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一份。
3、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或购房发票原件一份。
4、异地购房提取: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一份。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1. 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六、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其他权利人(仅限于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供关系证明,需按规定签署承诺书,且承诺书应一并公证。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其他权利人(仅限于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供关系证明,需按规定签署承诺书,且承诺书应一并公证。
七、居民户口簿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九、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若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且住房按揭贷款在他人名下的,职工与借款人均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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