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报需要满足通过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备案申请等条件,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及材料
受理标准
(一)通过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备案申请;
(二)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除外),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员工劳动合同(电子版)
办理流程
(一)注册与申请。
1.申请人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实名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提出补贴申请;
2.申请人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扫描申请材料原件上传,上传内容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 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在备案申请时一并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也可在备案有效期内单独提出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新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可补充上传员工劳动合同等材料并提出新增社保补贴申请。
(二)审核。
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10%比例以电话抽查等方式核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发现企业申报情况与实际核查情况不一致,不予受理并退回申报单位。
(三)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审核通过;公示后有异议的,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调查,作出审核决定。
(四)发放。
公示通过,社保补贴根据家政服务企业提交的从业人员信息以及社保缴纳记录按季度发放。已申请补贴的家政服务企业在备案期满后未再次提交备案申请或提交备案申请但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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