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付线: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起付线标准
参保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时,经常会接触到“起付线”、“封顶线”这两个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起付线: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五条: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 元,二级医院为 200 元,三级医院为 300 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 400 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 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封顶线: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参保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支付金额。
小杨是公司职工,她发现医疗收费票据上显示有个人账户支付金额。什么是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用途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
此外,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 的,超过部分可按相关规定,支付以下费用:
(一)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四)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五)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深圳专属医疗险(包括专属团体医疗险和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