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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第三批公租房配租申请指南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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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09: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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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前(含当日)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以申请本次的公租房。

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

(一)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

2021年6月18日前(含当日)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二)大鹏辖区就业的其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

“大鹏辖区就业”指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主申请人在大鹏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正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主申请人在大鹏辖区就业的资格核查以社保查询结果为准。


配租流程

(一)网上认租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9:00至2021年6月23日18:00。 2021年6月23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3.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大鹏新区户籍的时点应为2021年6月18日前(含当日)。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户籍、住房、婚姻等),应在2021年6月23日18:00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0755-8863166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确定名单及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认租人按照配租规则确定选房排位,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审核合格名单。

(三)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合格认租人可安排选房和签约,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合格认租人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看房事宜

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暂不安排现场看房,后续待认租审核公示后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 http://zjj.sz.gov.cn/zfbzfw/。

(二)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七)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请各申请人在配租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