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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独生子女奖励金申请及发放流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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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16: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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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的,社区工作站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社区工作站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1.受理。

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的,社区工作站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社区工作站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2.初审。

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加具意见,并在“深圳市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传所有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回复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疑点的,可以进一步向申请人或者有关部门核实,核实时间不计入初审时间,但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3.确认。

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材料的审核并加具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疑点的,应当退回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应当书面回复当事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并按月汇总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将汇总表上传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奖励对象有疑问的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进一步予以核实。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奖励对象名单按季度汇总后,于每季度(3、6、9、12月份)的5日前上传至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报送。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季度(3、6、9、12月份)的10日前汇总各区奖励对象名单以及所需资金情况,将汇总表的信息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信息完成比对,生成发放名单,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5.指纹及相关信息采集。

未在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应当在收到确认通过信息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采集指纹及本人姓名、户籍地等相关信息。

6.进展情况查询。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网站上查询奖励金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

奖励金的发放

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3、6、9、12月)的20日前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集中代发该季度的奖励金。

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随其养老金账户发放;未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或符合奖励资格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奖励金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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