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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坪山凤凰公馆公租房网上看房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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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14: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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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

看房入口

看房入口: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有意认租的家庭可登陆网址:

http://anju.szhome.com/720/www/fwgg.html

重要提示: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不作任何承诺。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同时签订《学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凤凰公馆公共住房项目有关温馨提示详见附件。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谨慎选择。

(二)本次配租房源为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的项目,由申请人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三)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四)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五)认租人排序到位,项目中有对应户型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六)因在册轮候人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送的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各配租对象密切关注在坪山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合格认租家庭在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1.视为已了解所选房源项目的配套设施、租金标准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为由,就该项目相关信息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诉求;

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十)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一)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