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十一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详见正文。
录取方式
录取方式
幼儿园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十一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分类顺序如下:
第一类:中海大山地小区户籍、中海大山地小区学区购房;中海大山地小区户籍、祖辈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龙岗户籍、中海大山地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深圳其他区户籍、中海大山地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小区商品房。
龙岗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海大山地小区租房(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中海大山地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六类:龙岗户籍、招生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或属于招生范围内原住居民祖屋。
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海大山地小区租房(有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七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八类:非深户籍、招生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九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十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十一类: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范围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注:
①同种户籍类型的,按小区居住优先于招生范围居住。
②同种居住类型的,按小区户籍—招生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