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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其他问题解答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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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17: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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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对于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学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责任由家长承担

相关问题解答

(一)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 号)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应当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地段内学校规模划定”。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密度不均,学校布局不均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

(二)花园小区开发商代建的公办学校,能优先录取小区业主子女吗?

答:不能。设置在某一小区的教育设施,是规划部门根据整个片区总体规划设置的,服务范围是整个片区,而不是某个小区。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学区地段划分的相关规定,确定配套教育设施的学区范围,此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平等申请该校学位的资格。

(三)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或者工业用途的商务公寓房产材料能不能申请学位?

答:不能。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的用途范围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因此,不能用上述土地用途所建商务公寓房产材料或者通过租赁商务公寓形式来申请学位。各位家长在购买房屋时务必了解清楚拟购买房产的用途与性质。

(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申请教育优待还需提交其它材料吗?

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在申请学位时除提供指南上“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有关具体材料,可联系教育部门进行咨询。

(五)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需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监护人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少年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

(六)我的小孩是龙岗户籍,地段内购房。既可以在房产所在学区按第一类申请学位,也可以在租房学区按第五类申请学位。如果以第五类申请,未被学校录取,我的孩子可以返回产权房学区按第一类录取吗?

答:不能。家长网上预报名并经学校网上确认后,学位申请材料无法更换。请家长结合实际,理性科学选择学校申报。

(七)可以不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龙岗区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第一志愿申请龙岗区内民办学校。申请人被民办学校录取且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就读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八)我的小孩在外地读小一(初一),请问可以再次申请龙岗区小一(初一)的学位吗?

答:不能。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对于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学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责任由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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