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收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送的提示短信后,根据提示短信要求携带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产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续约办理地点签订并领取租赁合同。
续约时间及方式
续约办理时间及地点:
续约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续约方式:
(一)承租人收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送的提示短信后,根据提示短信要求携带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产证明(查询日期距离递交申请之日不超过15天,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或前往龙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打印),在规定期限内到续约办理地点签订并领取租赁合同。
(二)因疫情影响及续约场地有限,请严格按照续约排期表(点击打开链接)规定时间办理续约,因私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续约的承租人,需提前提交延期签约申请(模板:点击打开链接,提交至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
(三)承租人员婚姻状态发生改变的,应在续约前由主申请人需携带已婚变更资料(结婚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日期距离递交申请之日不超过15天的无房产证明)、夫妻双方携带离异变更资料(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我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完成变更手续后,方可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