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职工已领退休证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温馨提示:
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i深圳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12329电话语音办理此业务。
办理材料
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支付宝市民中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离休、退休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离深销户提取网上办理入口、提取申办指南、离深销户提取网上办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