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一)申请流程。
1.申请机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企业法人注册立户(选择账号密码注册)。申完成注册立户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选择“创业扶持”板块,提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
2. 申请机构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并盖章。扫描申请材料原件上传,上传内容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 业务系统比对相关数据,自动预审补贴申请。预审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并推送至孵化基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预审不通过的,根据预审情况做出相应提示。
(二)受理与审核。
1.孵化基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业务系统预审通过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初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
2.申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照不清晰,且无法补证或未按约定补证的,或上门核查未正常经营的审核不通过。
3.区(新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权根据审核需要及政策规定,向申请机构提出交验原件或上门核查要求。
申请人可登录业务系统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三)公示。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拟补助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区(新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并通知申请机构。
(四)发放。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助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业】可获深圳各项创业补贴申请入口和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