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
贷款额度认定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认定?
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
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
详细说明: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4)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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