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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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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2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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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及材料

受理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2、户口簿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打开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打印受理告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予以提示。

2.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3.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在社保局官网对外公示10个自然日。(公示: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4.办结:审批通过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5.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待遇核准决定书。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并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在社保局官网对外公示10个自然日。(公示: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5.办结:审批通过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待遇核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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