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市外户籍居民将户籍迁入深圳的,不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居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5、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深圳)(深户人员提供,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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