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先个人垫付,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年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申领条件
深圳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先个人垫付,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3年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但是!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因此,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深圳生育津贴待遇标准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2600元;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2600元。
2.单胎顺产分娩:3200元;
3.单胎难产分娩(指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胎头旋转、产钳助产):5200元;
4.单胎剖宫产分娩:6000元;
5.多胞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门诊):400元;
2.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住院):1800元;
3.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3000元;
4.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3500元;
5.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8000元;
6.放置宫内节育器:200元,含节育器费;
7.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8.施行避孕药皮下埋植术:150元,含药物费;
9.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00元;
10.施行输精管结扎术:450元;
11.施行输卵管复通术:2400元;
12.施行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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