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作日皆可提交申请材料,当月15号(含)前提交材料的,视为该月份申请人员,当月15号后提交材料的视为次月申请人员。
申请时间
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
每月工作日皆可提交申请材料,当月15号(含)前提交材料的,视为该月份申请人员,当月15号后提交材料的视为次月申请人员。
资格审核
经核查符合廉租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每月在官网进行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后,由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与申请人签订《深圳市廉租保障市场房租金补贴协议》。
补贴发放及停发
签订协议后,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将按月核发廉租补贴。对不再符合廉租补贴条件的低保家庭,将于当月予以停发廉租补贴。
受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南山区常兴路162号)。
补贴标准:廉租补贴标准按800元/人·月(每户最高发放补贴不超过3人)的标准核发。
申请流程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住建官网(http://zjj.sz.gov.cn/),点击“政务服务”
第二步:点击“廉租保障”
第三步:点击“廉租保障申请新增录入”
第四步: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