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业大型企业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详见正文。
申请对象
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对象
其他行业大型企业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其他行业大型企业”是指:纳入我市统计部门2019年统计范围的大型企业中,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外贸等5个行业之外的大型企业。
“新吸纳”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招录的员工(入职前从未在该企业有社保缴交记录)。企业应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按规定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费。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申请基本条件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按规定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
3.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