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在国内所生育的子女,可随本市父或母登记入户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其中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入户。详见正文。
办理须知
办理须知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在国内所生育的子女,可随本市父或母登记入户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其中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入户。
申办流程
1、点此进入“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页面,选择【出生登记】
2、登录后选择【国境内出生(6周岁以下)】或【国外出生(6周岁以下)】
3、查看办理须知
4、进行资格校验——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信息
温馨提示
除了上述办理方式,广东省新生儿监护人可以使用粤省事APP上“出生一件事”联办功能,“一站式”申领生育登记凭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社会保障卡等证件,以及办理国(境)内出生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新生儿医保缴费)等业务。
点此查看:广东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集体户】可获深圳集体户首页怎么获取、集体户转个人户办理指南、父母是集体户的孩子怎么落户、市内迁户类型和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