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单位集体户需要准备申请人户口簿(集体户无需提供首页)、申请人自述单位集体户户号进行办理,携带随迁人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申办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集体户无需提供首页)
2、申请人自述单位集体户户号
携带随迁人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随迁人的户口
2.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法律文书
3.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4.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户口簿底册、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预约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迁入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
办理入口:点击打开链接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平台,点击『户政预约』
第二步:选择『市内移居』,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对应业务入口
第三步: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智能导办
第四步,根据系统给出的问答选项进行选择
第五步,查看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点击右侧的i图标,可查看材料示例
第六步,点击预约窗口办理,选择办理时间地点,然后提交预约申请,之后携带材料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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