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1月13日起,在租赁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在线办理渠道,详见正文。
备案详细流程
备案详细流程及说明:
适用业务范围
适用业务范围
自2020年11月13日起,在租赁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在线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一)适用主体: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均为自然人。暂不适用于房屋租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企业等商事主体的情形。
(二)房屋类型:自然人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和物流仓储用房及其他用房。
(三)业务功能:包括网上签订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