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公积金补交可以由单位代办人员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个人账户已设立等条件,准备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等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补缴往月业务”/“少缴补缴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
补交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个人账户已设立。
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
汇(补)缴金额一致的支票和进账单
现金缴款单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通过“补缴往月业务”/“少缴补缴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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