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租家庭选房后,应按签约排期时间要求,到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建工大厦1107房签订租赁合同。从11月9日开始,详细的签约时间安排,大家可以查看文章。
签约排期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按签约排期时间要求,到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建工大厦1107房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排期如下:
日期 | 批次 | 时间 | 签约排位 |
11月9日 (星期一) | 第一批 | 9:00-11:30 | 1-13 |
第二批 | 14:00-17:30 | 14-33 | |
11月10日 (星期二) | 第三批 | 9:00-11:30 | 34-47 |
第四批 | 14:00-17:30 | 48-67 | |
11月11日 (星期三) | 第五批 | 9:00-11:30 | 68-81 |
第六批 | 14:00-17:30 | 82及此后排位 | |
备注:申请人无法到场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或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签订租赁合同 |
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房源但未在2020年11月9日-11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11月14日将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住房保障专栏(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zdlyxxgk/bzxzf/zfbzdt/)公布选房结果和本次配租剩余房源情况。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剩余房源另行分配。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被取消配租资格,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