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口及流程
申请入口:
申请流程:
(一)注册登录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实名注册,填写个人资料,按信息平台提示完成注册流程登录。
(二)在线看房
本项目由实景拍摄形成现场三维场景模型,采用网上看房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浏览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
(三)发布租赁需求
有意租赁稳租金商品房的申请人,应进入“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便民服务”—>“我要租稳租金商品房”—>“发布租赁需求”页面,在线提交租赁申请。
(四)系统匹配房源
申请人排序规则:申请人可根据区域、项目、户型等条件发布租赁需求,系统将按照申请人的提交时间进行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申请排序,申请人可在系统中随时查看申请项目的排名情况。 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将按照申请人的排序,自动匹配房源。
(五)租赁资格核实
公积金中心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按以下原则核实租赁资格:
1.按申请人在信息平台提交租赁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租赁资格核实;
2.不符合租赁资格的申请人将会收到短信通知,有异议者可进行申诉。申请人应自接到短信之时起24小时内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提出复核租赁资格的申请,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提交异议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短信通知申请人。
(六)在线签约
获成功匹配房源且通过资格核实的申请人,应于接到短信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登录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承租后6小时内签署已公示的《租赁合同》,且通过系统以网上支付方式完成两个月押金和首月租金(两押一租)的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租赁申请。申请人总共有三次放弃承租的机会,超过三次放弃承租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承租稳租金商品房的任何房源。 温馨提示: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每天23:00-次日6:00进行维护,在此期间不能签约及付款,请合理安排时间。
(七)办理入住
已线上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押金和首月租金的承租人应按系统和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租赁合同》到项目现场管理处办理出租屋验收、交接等手续。无论承租人是否按规定时间办理出租屋验收、交接等手续,租金均自系统和短信通知的出租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算。
(八)续租
租赁期届满前,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30天前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向出租人提出续租申请(续租租期不少于12个月,且首次租期与所有续租租期的总租期之和不得超过60个月);承租人有且仅有一次续租权利,若承租人已经续租一次,则不能再提出续租申请;续租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租赁权,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将解锁房源并对外公开招租。
自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查验出租屋、核实承租人的履约情况,并提出是否愿意续约的意见。
出租人愿意续约的,公积金中心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核实承租人的租赁资格。
经核实符合租赁资格的,承租人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确认续租。
承租人确认续租的,除租期与租金外,其他权利义务以原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期按承租人申请的租期执行,租金按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公布的年度租金执行;因承租人在前一个租期中违约,租赁双方还应自出租人确认续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善租赁手续,需要扣除和补充支付押金的,租赁双方应通过租赁系统发起并进行网上支付。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