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经市外公安机关批准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 应收取迁出人员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
(三)未成年人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如户口簿可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未成年人监护人婚姻关系为离异状态,须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2、学生户口迁出市外应按照具体情形收取下列材料:
a.新生入学户口迁出应收取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二)申请人《新生入学通知书》(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未成年人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如户口簿可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未成年人监护人婚姻关系为离异状态,须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b.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户口迁出应收取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二)申请人《毕业证》(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相关证明(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四)未成年人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如户口簿可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未成年人监护人婚姻关系为离异状态,须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c.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回原籍应收取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二)申请人《毕业证》(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原农业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同意恢复农业户口证明(仅限于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回原籍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情形);
(四)未成年人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如户口簿可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未成年人监护人婚姻关系为离异状态,须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d.学生因肄业、退学、被开除、判处徒刑等迁回原籍应收取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二)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三)原农业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同意恢复农业户口证明。(仅限于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回原籍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情形);
(四)未成年人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如户口簿可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未成年人监护人婚姻关系为离异状态,须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需提供复印件的,均按A4纸规格竖向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