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对象
适用人群
1.适用于在深圳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2.适用于在深圳市领取工伤按月伤残津贴或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其他说明
1、如何获得认证结果
认证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认证成功,若仍然不确定,可重复认证一次,系统会提示您的下次可验证时间,即可判断本次验证已通过。
2、为什么提示“尚未到认证时间”①根据现行规定,深圳市工伤享受按月待遇人员在每年生日月份应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②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必须在批准退休的月份(可以提前1-3个月)进行一次认证;城市化退休人员、居保退休人员每年必须在本人出生的月份(可以提前1-3个月)进行一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若出现此提示,说明现在不需要认证,可在提示时间段再进行认证。
3、超期认证不停发待遇疫情防控期间,未按时进行养老金、工伤保险按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业务的,暂不停发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