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盐田区1000万元疫情临时救助金现已经开始接受申请。那么临时救助金可以保障多久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临时救助金报账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2020盐田临时救助金保障期限(附申请入口)保障期限
本次“疫情临时救助”,是指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即暂时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原有社会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而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兜底性的救助,属于非常时期的特殊安排;
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救助及相关事务管理,符合原有社会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按原相关规定救助。
救助周期为2020年2月1日至新冠疫情结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衡量)。
救助标准
1、第一类帮扶救助对象截至2020年4月28日,受疫情影响的盐田区户籍在册困难群体,包括低保、低保边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
此类对象无需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和中英街管理局发放疫情临时救助金,标准为2500元/人。
2、第二类帮扶救助对象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盐田区常住居民。
由街道办事处和中英街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精准帮扶。具体申请条件和救助标准如下:
①申请条件。
一年内在深工作、已缴纳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复工或就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因疫情影响的肺炎患者、被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以及因延迟复工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人员,可申请疫情临时救助金。
②救助标准。
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因素,给予不低于本市2个月(含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疫情临时救助金,上限可提高标准,家庭救助额度可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