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面额
餐饮消费券
消费券面额
面额30元,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使用;
面额100元,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使用。
使用范围
消费券可在龙岗区所有支持微信支付的实体餐饮店使用。
发放时间
第一批次于4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发放;
第二批次于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发放;
第三批次于5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发放。
使用期限
有效期自获取消费券之日起14日内(含获取当日)
零售、健身消费券
消费券面额
面额30元,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使用;
面额100元,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使用。
使用范围
消费券可在龙岗区所有支持微信支付的实体零售店、体育馆、健身房使用。
发放时间
第一批次于4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发放;
第二批次于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发放;
第三批次于5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发放。
使用期限
有效期自获取消费券之日起14日内(含获取当日)
参与方式
(一)参加者
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报名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参加者一次报名,期间可参与每次摇号,同一个种类消费券仅能抽中1次。抽中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存入微信“卡包”。
(二)商户
本次活动仅限餐饮、零售、健康行业。
参与活动的商家经营场所必须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活动商家需具备微信支付商户号,个人微信收款商家无法参与活动。商家提交营业执照,申请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开通72 小时后,系统会判定是否可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