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0年度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场租补贴业务,那么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场租补贴?如何申请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场租补贴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申请条件
2018年11月1日后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申请场租补贴:
1.持续正常经营满12个月,并依法纳税;
2.经营项目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人力资源服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50%(含50%)以上;
3.已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的场地租赁合同;
4.机构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
5.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6.机构以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及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7.未享受本市其他办公场租补贴或减免扶持政策。
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违反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处罚。
申请单位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业务,5年内不再受理其本办法规定的补贴资金申请;已审批但未发放补贴资金的,予以撤销资格;已发放补贴资金的,予以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