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发放1000万元,市民在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到一定额度时,在最终支付时,可以直接抵用现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消费券发放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活动参与资格
活动参与资格
1、本活动限自然人用户参与,每位自然人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报名本活动;
2、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活动时间及消费券期限
1、活动期间:2020年4月1日0时-2020年6月30日24时;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9时-2020年6月23日24时。参与者一次报名,活动期间有效;
3、发券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24日期间的每周三上午10时摇号发券;主办方可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调整发券时间和频次;
4、消费券期限:领取之日起7天内;
消费券类型
(一)零售消费券
1、面额20元,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使用;
2、面额100元,单笔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
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零售店(包括生鲜产品、日用品、服装服饰、家用电器、黄金珠宝、建材家装家居、电影院、书店、体育健身及其他等各类零售店,不包括汽车经销店),到店使用微信支付时可使用。
(二)住宿餐饮消费券
1、面额40元,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使用;
2、面额100元,单笔消费400元以上(含400元)使用;
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酒店、餐饮店,到店使用微信支付时可使用。(三)奖励消费券面值30元,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含150元)使用。
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零售店(不包括汽车经销店)、酒店、餐饮店,到店使用微信支付时可使用。
具体发券方式
(一)报名摇号抽券在报名期间内(2020年3月31日9时-2020年6月23日24时),消费者在微信搜索或以其他方式,进入消费券发行页面,点击参与摇号抽取消费券。一次报名,活动期间有效。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24日期间,每周三上午10时摇号发券。中券者每次可随机获得一张消费券,并收到“微信支付”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主办方可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调整发券时间和频次。
(二)消费满额送券消费者报名参与本次活动后,使用微信支付,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商户号的各零售店、酒店、餐饮店(不包括汽车经销店),单笔消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有机会随机获得一张“奖励消费券”。该奖励消费券,在消费者完成该笔消费的下一个周三,随摇号发券一起派发(如摇号发券时间调整,则随之调整)。获得送券者将收到“微信支付”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奖励消费券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使用规则及退款规则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2、消费者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时即可抵扣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户和金融机构的其它优惠活动;
3、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7天内,逾期失效并退回券池;
4、消费券不能相互转赠
退款规则
(一)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退还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退还主办方券池。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都将全额退还主办方券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