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5号),小编为大家收集到阶段性减免医保费政策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深圳企业医保费延缴对职工待遇有什么影响会有什么影响呢
此次减负力度大,减免医保费期间,参保人待遇会受影响吗?
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医保费政策,是在充分考虑我市医保基金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作出的。
总体上,我市基金运行良好,支撑能力较强,深圳市有充足的能力执行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确保各项医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费减免降缓期间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
其他说明
深圳医保减免缓征的具体内容
一减
一减指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6%、0.5%、0.4%,降为3%、0.25%、0.2%。
一免
一免指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深圳市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即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2%、0.1%、0.05%全免。
一降
一降指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执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缴费费率由6%降为5%。
一缓
一缓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