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公布了2023年租赁凭证办理的相关信息,什么时间办理租赁凭证呢?如何办理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租赁凭证办理的相关信息,快点文章查看
办理时间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含)后。
租赁凭证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出租屋编码卡
2、房屋租赁合同(住宅或非住宅)
3、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5、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
注:以上均需要原件
委托他人材料要求
1、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
2、同意出租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经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自然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和本人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共有房产出租的,共有人无法亲自办理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受委托的共有人还须持有同意出租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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