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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补缴及退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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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09: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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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补缴及退费

疫情期间,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参保的,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为职工补缴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时间段的企业社保费;

未及时给职工申报调高缴费工资的,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补足职工社保费。

补缴和补足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不带补缴标识)。

疫情期间,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停缴且已缴交社保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向社保机构申请退费。职工退费所属时段已享受社保待遇的,其社保费不予退费。

网上补交流程

入口:https://sipub.sz.gov.cn/hsoms/

企业网上社保补缴费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官网(https://sipub.sz.gov.cn/hsoms/),点击『单位网上入口』




第二步:登录单位账号,没有的需要先进行注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业务办理入口/社保缴费基数以及社保转移等办理指南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