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部门按照《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和国家、省、市关于防疫工作的部署,推出了暖心救助措施,帮助市民解决因疫情导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申请方式是怎样的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救助方式
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及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困难群众;
感染新冠肺炎的,由各区(新区)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申请材料:
提供治疗相关证明提供给各区(新区)民政部门
2、过年期间由外地来深旅游探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可向民政部门或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3、因是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被医学隔离观察,生活很困难,无力支付治疗费用或者酒店住宿费用的:
可向民政部门或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4、因子女亲属感染新冠肺炎、医学隔离观察或者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导致无人照顾的失能、失智和患有重大疾病的临时困境老年人:
社区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老年人子女等赡养人,由赡养人委托临时照护人在其隔离治疗期间对老人进行临时照护,临时照护人可以由有照护能力的近亲属或与老人家庭关系密切的朋友担任。
对属于密切接触者须居家医学观察的独居老年人,可以请求社区联系专人进行照护。
救助内容
疫情期间的临时救助内容包括:
1、不低于本市2个月(含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的一次性救助金。
备注:
有条件的区(新区)可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上限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能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
2、此外还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
3、临时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