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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还贷提取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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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09: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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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公积金还贷提取的申请条件以及还贷提取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快点击文章查看!

办理条件

1、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

2、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业务:

(1)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

(2)在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

3、提前还贷提取业务:

(1)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

(2)在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

(3)职工在贷款银行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业务须知

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业务注意事项:

(1)职工签订协议当月发生过其他形式提取(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外),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当月未发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2)职工与配偶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确定与其配偶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如职工与配偶非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顺序以职工及其配偶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为准。

(3)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款部分已结清,则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针对组合贷款中未结清的商业贷款部分,可重新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注意事项:

(1)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上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计提取最长24个月的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自每月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

(2)夫妻双方用同一笔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提取时,须双方同时办理;如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办理,可委托一方代办。

(3)若职工同一时间段内有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需求的,建议先申请还贷提取后再申请购房提取。

(4)若职工存在已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且无法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可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提前还贷提取注意事项:

(1)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的时间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有效期内。

(2)职工对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公贷部分进行提前还款的,提前还贷的金额将在次月通过还贷委托提取,不能通过此项提取情形申请提取。

(3)职工须在提前还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提取,一旦本人或共同委托人发生提前还贷提取业务,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项下签订的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均自动终止。职工需重新签订协议的,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剩余商业贷款金额和剩余贷款期数的相关证明。

(4)职工针对提前还贷月份仅能办理一次提前还贷提取业务,若一个月发生多次提前还贷的,建议职工提供的还款明细中包括提前还贷的汇总金额。

(5)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计一套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实际提前还贷金额;签订协议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职工月应缴存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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