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职工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若职工选择以上申报方式,相关信息将汇总到用人单位的扣缴端软件,由用人单位在每月预扣预缴中进行税前扣除。
方式2:
职工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局做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若选择以上申报方式,职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不会提供给用人单位,由税务局进行一次性汇算清缴。
办理流程
安装或更新APP
第一步:更新或下载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确认
■ 用户需在2019年12月底前,现在就可以操作,需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 若用户未及时确认,则系统于2020年1月起暂停该用户所享受的扣除,直至确认后重新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确认情形操作
情形1: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2)依据提示“如您已经采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盖”,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可以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2:2020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3:2020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