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公租房配租人数计算的相关信息,共同申请人如何计算呢?非共同申请人如何计算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配租人口计算
共同申请人包括
1、申请人的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具有深圳市户籍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备注:非深户的未成年子女不需要居住证,非深户配偶只需要有居住证即可,不要求年限,若无居住证,则无法计算面积,但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或者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除外
面积计算方法
1、单身居民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三十五平方米为主;
2、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五十平方米为主;
3、三人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六十平方米为主。
备注
1、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
2、区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配租房源情况,对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3、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3、经认定的失独家庭,按照其失独前的家庭人口数确定配租建筑面积。
4、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公租房轮候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
住房保障服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sz.gov.cn)
备注:进入后,往下滑,点击【轮候申请】
申请流程:
1.点击申请轮候。
2.选择申请类别: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点击“下一步”。
3.阅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指引,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指引内容”方框,进入填报页面;
4.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
当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填写完相关的申请人信息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5.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填写完毕之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6.申请人(配偶)父母: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号为必填项);若需要填写主申请人、配偶的父母信息,请点击“添加主申请人的父母”按钮,若需要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7.随后是填写财产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房产、机动车辆、银行资产、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资产、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它财产、不计入情况等信息填写完整。
8.填写完毕后,就是确认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即可
9.最后需要预约现场提交材料,在看指引申报的地方,可以了解需要带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