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公积金购房提取的相关信息,如何申请购房提取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适用条件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3年。
注意: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
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六成;
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六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
本市房产提供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异地房产需要验原件;
异地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入“业务办理”-“本地提取”,选择“购房提取本市”。

2 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 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日办结。
6 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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