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公租房轮候册里面的,可以增加共同申请人吗?如何申请办理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可以增加共同申请人吗
已经在轮候册中,也可以增加共同申请人
办理条件
该事项适用容缺收件。
1、申请人已取得轮候申请《备案回执》或已进入轮候册;
2、申请人的住房、人才认定、户籍、婚姻、社会保险、家庭人口、抚恤定补优抚、残疾情况等发生变化。
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租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保(养老保险或者医保,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只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即可;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单身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但需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3、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4、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轮候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入口:
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第一步:进入网上办理入口,点击【信息变更】
第二步:登入自己的广东省统一身份账号,然后选择“信息变更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轮候入口及申报指南/最新房源/轮候申请条件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