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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级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的户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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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09: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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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户籍条件

户籍条件

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龙岗区,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龙岗区集体户口的新引进人才也是可以申请这个补贴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其他条件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已经全额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补贴,在获得补贴一年内申报

3、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龙岗区

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需要先携带九份材料前往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现场交完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会给你一个邮箱,当天内然后再将材料发送到该邮箱内

2021年龙岗区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材料

介绍信打印地址:龙岗人力资源楼下世贸百货公交站后面“行政服务大厅”或公交站后有一个报刊亭可以复印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2890805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受理及审定。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公示。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会公示发放名单汇总,公示期5天

4、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我局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发放标准

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