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说明:疫情期间的退休业务办理
1、2020年1月前(含1月)已提交退休申请的人员,将按现有材料核定养老待遇并先行发放,《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和个人人事档案,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另行通知领取,参保人无需现在到窗口领取。
2、2020年2月、3月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无需当月到窗口申请,请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办理退休手续,我们将按规定补发您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未缴满15年的职工养老保险也是可以补缴的。本文小编主要大家提供关于深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条件,快点击文章看看吧!
申请条件
1、深户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有一个月以上的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前)参保,延期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
(3)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2、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同时应符合上款条件之一
3、在本市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刚入深户的参保人
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本市无达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趸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后,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后可在我市申请趸缴
办理材料
一、无视同工龄的深户人员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本人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5、经办人身份证(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二、非深户人员、有视同工龄的深户人员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本人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5、经办人身份证(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6、人事档案(有视同工龄的提供)备注:
未按政策缴纳社保之前的工作年限属视同缴费工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注意事项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