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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新引进人才配套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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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16: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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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大家介绍福田区新引进人才租房与生活配套补贴申请的条件,入户地在福田区的居民在申请并收到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与生活补贴后,在一定的时限内可以申请福田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方法快点击文章查看吧!

申请对象及条件

辖区企业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

2、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以及已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并在2016年4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除外)

3、具有本市户籍的

4、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自主创业者需申报之前连续在辖区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5、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6、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续发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备注:

辖区企业(指福田区注册及纳税)新引进并在福田区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市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条件的,给予50%配套补贴。

补贴标准

福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补贴标准如下



申报时限

申报时限:《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签发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签发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放宽至十八个月)。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办理时限:每季度审核上季度配套补贴申报。

责任部门

福田区区人力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栋B座。

联系电话:8345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