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垃圾分类,深圳市发布了关于垃圾分类补贴的意见征求稿,深圳市对各家庭的垃圾分类有什么奖励标准呢?满足什么条件就可以获得奖励呢?小编这就给大家分享收集到的消息~
家庭奖励条件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
2、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
激励措施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
2、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激励名额
家庭限额分别为5000个
各区家庭限额如下:
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0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
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0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
家庭垃圾分类标准
深圳市垃圾分类家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