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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办理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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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08: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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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两年以内的毕业生都属于应届毕业生,已经批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应该怎么样办理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小编为大家整合了关于应届毕业生入户的相关的政策信息,快来看看吧!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备注:

根据深圳市的规定,毕业两年以内的居民都属于应届毕业生。

办理材料

一、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

1、在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2018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未婚的,免提供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4)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查看备注)


二、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

1、在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2018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原户口所在地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如户口未迁出,则无需提供)。

4、申请人及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户口已迁出,则无需提供)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6、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未婚的,提供个人非婚生育声明

(2)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3)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4)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9、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查看备注)


三、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

1、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申请毕业生入户时,可在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广东省内户籍的,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规定,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我市公安机关不发《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出,领取到《户口迁移证》后,按照“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标准办理入户

现在广东省内户籍应届毕业生可以不需要回户口迁出地办理迁移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即可去户政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广东省外户籍毕业生,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拒绝开具《户口迁移证》,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在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018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①未婚的,免提供

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③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④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查看备注)


四、备注

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到派出所入户时,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派出所入户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⑦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业务”—选择户政预约

省内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先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需本市准迁)”,预约公安局去办理准迁手续,核准材料,大概5个工作日后,才可以再次预约派出所办理最后的入户后续。预约办理最后的入户手续时,需要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

省外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

网址:http://www.szga.gov.cn/


第二步:

了解预约协议、办事指南,确认无误之后点击同意然后预览个人信息并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

填写个人信息,以及选择办理的派出所和办理时间


一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深圳毕业生入户派出所预约流程

备注:

一、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

选择“毕业生入户(不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

二、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

选择“毕业生入户(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按以下两种情形办理:

①户口已经迁出的,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

②户口未迁出的,受理机关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请持本人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

三、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

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受理机关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请持本人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

四、注意

选择在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或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办理时间及地址

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二、办理地址

深圳市各派出所户政受理点综合窗口

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地址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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