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深圳本地宝马上为你提供相应的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一)基础通用条件
1、单位登记地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
2、企业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合法经营、无欠税、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需持有有效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
4、需在车辆完成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无法补申请。
(二)可申请情形
单位名下在深圳登记的小汽车,完成转让、注销、迁出本市任一手续后,可按实际车辆数申请更新指标,1辆车对应1个更新指标。
(三)不可申请情形(无更新指标资格)
1、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车辆已完成转让、注销、迁出本市的;
2、黄标小汽车2015年12月31日后、国Ⅰ排放标准汽油车2018年12月31日后办理转让/注销/迁出的;
3、车辆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或教练/巡游出租客运等营运车辆,办理转让/注销/迁出的;
4、车辆因资产重组、调拨、司法没收被处置,或因被盗抢骗追回后办理转让/注销的;
5、车辆被执法机关依法没收/处置,且执法机关已将车辆信息通报指标管理机构的。
申请材料
②机动车受理凭证
③机动车登记证本
申请流程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12328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服务窗口5-42号

